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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部门职责

 

 1.资产与后勤发展规划。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及各服务实体年度预算,制订并落实后勤服务实体和资产管理目标任务;负责规划学校各类经营性资产业态布局,开发拓展经营性资产,加强校内运动场馆、公共区域、空置公房地产的产业业态规划,确保学校资产增值保值;规划并推进智慧后勤建设工作等。

 2.统筹后勤质量与安全。负责全校食堂、经营场所等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食品卫生专项督查;负责能源保障、修缮施工、交通运输、绿化作业等生产安全监管。牵头调查处理资产与后勤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质量与安全事故与责任追究等。

 3.资产账目管理。负责全校设施设备的总账管理与各项分类账管理,处理各类资产入固上账与报废下账工作;登记建账管理及提供资产账目的统计查询服务;完善资产清查数据等。

 4.资产过程管理。负责按照资产账目进行周期性资产清理,科学合理配置各类资产;全过程做好采购计划审核、验收入库、查重、落实地点、完好性管理、使用效率、账实相符、出入库、闲置共享、报废管理等工作。

 5.土地使用管理。负责学校土地权属登记、用途管制、权益维护及使用监管。

 6.公共房产管理。负责公共房产的功能定位、房源分配(含学生宿舍)、调剂使用、升级改造及日常监管等。做好新建公用房屋及建筑的使用接收、资料收集和转固登记。

 7.职工住宅管理。负责职工住房的分配、旧房调整、产权证办理、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教职工货币化分房和住房补贴管理、公共维修基金管理等。

 8.维修维保服务。负责学校各类房屋、公共区域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负责消防安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电力设施设备、饮用水设备、防雷避雷设施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保; 负责学校水电及校园设施紧急抢险;负责维修维保服务企业的招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管等。

 9.餐饮服务保障。负责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校餐饮服务保障;负责学校食堂的经营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合作经营食堂的单位引入、合同签订及服务质量监管。

 10.物业服务保障。牵头校园公共物业服务企业招标,负责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管理、服务质量监管;负责重科南苑、重科北苑和东校区物业服务及日常监管。负责学校“五七”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11.校园环境监管。负责校园绿化规划实施、校园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和绿化养护监管;负责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校环境卫生监管,组织实施全校创卫及控烟工作。

 12.能源保障与节能工作。负责全校水、电、气等能源管理与供给保障;做好全校能源缴费、充值服务、费用回收;负责节能办公室工作,开展节能宣传、管理和改造等。

 13.校属企业监管。负责校属企业(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重科大酒店、重科院建筑设计研究所等)的运行监管、考核评价。

 14.资产经营管理。负责出租出借公房等资产经营管理,落实对运动场馆、房屋地产进行经营性拓展管理。负责生活服务用房、合作经营食堂、公共区域经营活动的整体规划、合作引入、合同签订、服务监管及其它商业性活动审批、过程监管和向相关部门备案;负责学校相关商贸服务保障等。

 15.文印收发服务。为学校办公文件、各类教学资料和考试试卷等文件资料的印刷提供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收发室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发放工作。

 16.交通运输服务。负责学校公车使用管理,统筹全校公务用车管理; 落实学校公务用车、学生实习、大型活动等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17.公寓服务管理。负责本科生公寓、研究生公寓、留学生公寓、专家公寓、员工公寓的环境卫生保障、设施设备维修、公共秩序维持等物业服务,提供各类生活服务保障;负责公寓对外住宿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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