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二)研究决定资产与后勤系统党政工等重大事项。
(三)研究拟定资产与后勤系统内部机构的设置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四)研究拟定资产与后勤系统各项重要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五)研究拟定资产与后勤系统运行费方案及大额度运行费的使用方案。
(六)研究拟定资产与后勤系统人事安排及员工分配办法、员工奖惩办法等。
二、议事原则
领导班子例会在议事决策时须遵守如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原则。
(二)坚持维护中央、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和校党委权威以及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原则。
三、议事程序
(一)资产与后勤系统领导班子例会原则上每学期期初和期尾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参加会议人员是资产与后勤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或综合科科长列席会议。
(二)党务会议由总支书记主持。行政会议由处长主持。处长因事缺席可委托总支书记或副处长主持会议。
(三)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由处长或书记决定议题,一般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未列入会议安排或酝酿未成熟的问题,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临时提交讨论。
(四)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参会人员出席才可举行。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应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五)凡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落实,执行情况向处长或总支书记报告。确因执行中发生情况变化需重新讨论的,再提交会议重新决定。
(六)要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违反保密纪律者,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七)会务工作由综合科承办。包括会议通知、记录整理、督促检查、反馈决定和落实情况等。会议决议根据需要,经主持人指示可整理印发到参会人员或属下各部门,以便贯彻落实和检查监督。
资产与后勤党总支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