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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竞拍公告

时间:2018-07-30 11:23:26  作者:何亮  点击:[]

 

 

                      

重庆科技学院

 

 

 

 

 

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

竞拍公告

 

(第二次)

 

 

 

 

2018730


重庆科技学院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竞拍公告

 

为加强校内生活服务用房管理,完善校内生活服务用房功能,维护校园秩序,服务教学科研及师生学习生活,保障学校建设发展,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渝教财〔201487),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学城科苑的科苑超市面向社会公开竞拍,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拍。

一、竞拍项目

(一)项目内容: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竞拍。

(二)项目简介

重庆科技学院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占地1500, 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为完善校园配套设施和功能,服务师生学习、生活及工作,现规划有和园超市、容园超市、科苑超市、容园区一楼超市、东一路和园区附一楼超市、立德体育场周边超市、东一路学城科苑小区一楼超市、西南角实习用房一楼超市等。校园内同时布局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亭。

本次竞拍经营使用权的科苑超市情况如下:

本次竞拍的经营使用权为科苑超市,该超市位于我校大学城校区学城科苑,总面积约925m2。本次竞拍只限现科苑超市区域。本次公共厕所纳入竞租范围,承租须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及清洁卫生管理(所有实际使用面积以合同签订前双方实测为准)。超市功能定位为满足师生日常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的基本需要。

(三)经营内容

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噪音污染、家禽、电游、录像、卡拉OK、棋牌、餐饮、培训、网吧、水泥、钢材、玻璃、快递、驾校、理发、洗衣、烧烤、熟食加工、机械加工等及我校认为不可经营的项目外,其余均可凭资质许可经营。

二、承租人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在重庆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连锁、加盟企业和个体参与)。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鲜章(竞租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竞租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竞租人报名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0184-6月份的缴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竞租人须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3.201541日至2018630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拍公告发布日起至提交竞租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网页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时间;若网页打印件未显示查询时间,竞租人应自行标注查询时间;查询结果以我校查询结果为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商家(企业)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另外,201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至2018630日期间的查询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遵守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管理规定承诺书(见附件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

2. 我校现有承租生活服务用房租赁期未满的承租人不得参加本次竞租(附件五)。

3. 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诚信承诺书(附件六)。竞租人承诺竞拍文件中所有的证书、证明、数据和描述都是真实有效的,并无条件配合学校可能的调查,否则学校可以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赔偿学校损失。

6. 竞租人与重庆科技学院及校属各单位、部门之间无任何经济、文化、产权、合同、名誉等方面的纠纷(由学校认定)。

注:竞租人在提交资质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竞租函、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竞租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竞租方式:校内自主公开举牌竞拍。

(二)公示竞拍文件:2018730-82日。在重庆科技学院招标信息网及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公告。

(三)获取竞拍文件: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意向竞租人可登录招标信息网自行获取本项目竞拍文件以及补遗等竞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内容及相关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883日上午9-930分。报名地点在重庆科技学院博学楼资产与后勤管理处E107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资质及项目文件材料(需要提交的资质文件清单见附件十二),一正本二副本,密封加盖公章。报名时交纳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一旦交纳,无论何种情形概不退还。(第一次报名资质审核通过的商家无需缴纳报名费和再次报名,且已缴纳的保证金本次有效。)

(五)现场踏勘:学校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租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六)资质文件审核:201883日。

(七)确定并邀请参与竞租企业:资质文件审核后。

(八)公开竞拍确定承租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商家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四、竞租报价

1.竞租人应充分考察学校周边经营环境和校园经营性生活服务用房整体规划布局、经营现状,充分了解所面临的风险及义务,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2.本次竞拍,按整体年租金进行报价,作为结算依据。竞拍人设置起拍底价为400000/每年(肆拾万元每年)。年租金按每年十个月计算。

3.竞租报价仅是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的承租价格,不包含竞租人运行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费、成本费、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修缮费等其它费用,请竞租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运行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学校不作任何补偿。

五、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租保证金

为保证竞租工作的严肃性,要求通过资质审查并受邀参与竞租的企业,向重庆科技学院缴纳足额的竞租保证金。

1.金额及转帐要求:每个参与竞租的企业须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竞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足额的竞租保证金,或竞租开始前未向竞拍工作小组提供银行转帐凭据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竞租人以转账方式从竞租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竞租保证金指定账户:

  名:重庆科技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西部新城支行

  号:110202938002

请各竞租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请务必在通知已通过资质审核后汇入竞租保证金指定账户。竞拍开始前将银行转账凭据交至重庆科技学院博学楼E121竞拍现场,由竞拍工作人员统一交由财务查验汇款到账情况,未查到到账信息的取消其竞拍资格。汇款时,请各竞租人务必注明“科苑超市竞租保证金”,未注明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未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从成交人确定之日起,由商家提出申请后无息全额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或转成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3.竞租保证金没收情形:若通过现场竞拍确认的成交人不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或被查实有弄虚作假等情形,不予退还其竞租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为加强对成交人的监管和约束,要求成交人合同签订前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在租赁期满,经承租人申请,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竞租人以转账方式从竞租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名:重庆科技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西部新城支行

  号:110202938002

承租人因违规经营等原因被扣除履约保证金,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齐,始终确保履约保证金维持在30万元的固定额度。

承租人一经成交并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应经营满一个周期(四年)。若无特殊情况中途退出者,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竞租办法

 ()竞拍方式

1.本次经营使用权竞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拍方式进行竞拍,竞拍主持人宣布起拍价后由竞买人竞相应价,以最高应价拍定。竞拍开始前由竞拍主持人现场宣布竞拍规则与要求,竞租人无异议后开始竞拍。竞拍主持人宣布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竞拍的起拍价和加价后价格(加价幅度由竞拍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竞租人举牌示意应价,举牌即表示接受该价格。

2.竞租人举牌应价直至只有一人举牌应价时,竞拍主持人报价三次后,若无其他人应价,视为最高应价,竞拍主持人击槌确定竞拍成交,竞租人应当场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

3.若加价后无人应价,竞拍主持人有权上下调整竞拍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轮报价)。直至只有一人应价时,竞拍主持人报价三次后,视为最高应价,竞拍主持人击槌确定竞拍成交,竞租人应当场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

4. 若竞拍主持人调整加价后仍无人应价,则以上一轮竞拍报价为最高价,由上一轮应价竞租人抽签决定成交人。竞租人应当场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

5. 若出现异常或极端情况,竞拍主持人提请竞拍工作小组集体商议后决定处理方式。

 ()竞拍现场纪律要求

1.参与竞租人必须服从、配合竞拍主持人的安排,保持竞拍现场安静,不得有喧哗、起哄、无理取闹等扰乱现场行为,否则取消竞租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每个竞租人只能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一个人凭身份证进入竞租现场,其他人员在场外等候,无论何种理由擅自中途离场视为弃权。

()竞拍程序

1.资格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竞拍文件的规定,对资质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拍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推荐具备竞租人资格的入围单位。

2.考察确认。对入围的竞租人资质文件的符合性、真实性进行考察、调研、复核,最终确认邀请参与竞拍的竞租人。

3.公开竞拍。根据竞拍文件规定及时间安排,由学校组织现场公开举牌竞拍。

七、租赁期限及经费结算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原则上为四年,逐年签订租赁合同。在一个年度内,经学校考核合格者,方可续签第二年的租赁合同。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竞拍等方式确定承租人。经营满四年且考核合格者,在下一轮竞租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二)经费结算

1.租赁费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在签订合同之前向学校支付一年的租赁费用。经营合同期内均按年缴纳。

2.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租赁费,每延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天收取违约金。

八、竞拍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学校成立竞拍工作小组,负责资质审查、调研与复核、商议推举竞拍主持人、竞拍现场过程监督把控、结果认定等。

、竞拍中止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竞拍工作小组议定,竞拍中止:

(一)出现影响竞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参与竞租商家不足三家的;

(三)竞租现场出现影响竞拍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经竞拍工作小组议定的需要中止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

竞租人对竞拍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评审标准、竞租方式及评审细则等有疑问的,可在竞拍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学校后勤处提出咨询。后勤处负责对竞拍工作涉及的相关情况,以及现场踏勘等提供解答与服务。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办公地点:重庆科技学院博学楼E107

联系电话:023-65023611

 

 

  件:1.租赁合同;

        2.《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监管细则》;

        3. 遵守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管理规定承诺书;

        4. 未经营重庆科技学院门面承诺书;

        5. 诚信承诺书;

        6. 竞租函;

        7.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8.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9. 经营及装修要求;

        10. 拍卖成交确认书;

11. 竞拍人需提交的资质文件清单。

 

 

 

 

                              重庆科技学院

                             2018730


附件一:

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

 

      合同编号: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8   

 

 

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重庆科技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将校园内生活服务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该生活服务用房事宜,经协商一致,在乙方承诺遵从本协议附件规定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生活服务用房符合国家对租赁生活服务用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生活服务用房的位置及面积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生活服务用房为重庆科技学院新校区            

(二)出租生活服务用房面积共     平方米(使用面积)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为     年,租赁期从           日起至          日止。每自然年签订一次合同,后勤处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后勤处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合格者方可续签第二年的合同,具体按照合同附件实施细则的约定办理。

本次合同期为从           日起至          日止。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停水、停电、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收回用房,进行下一轮竞拍。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生活服务用房仅作为经营:

                                                      。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第四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收取;即每月租金为:

         元,全年租金总额为    (大写:         )。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

(二)支付方式:

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费每一年缴纳一次的,签订合同之时向学校支付当年租赁费的100%

租金及保证金只可通过银行方式支付,通过指定银行转帐结算须以银行到帐通知为依据。逾期缴纳租金者,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年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取;不缴纳保证金或拖欠租金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停水停电、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第五条  甲方责任

(一)按竞拍文件约定提供生活服务用房给乙方经营。

(二)负责生活服务用房电源接通,协助解决房屋设施中的其他困难,实行有偿服务。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按法律法规要求取得经营资质并依法交纳税收。

(二)乙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监管细则》等学校各项有关规定,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

(三)乙方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收、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四)乙方保证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拥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后勤处备案。

(五)乙方经营范围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禁止经营录像、电游、网吧、卡拉OK、按摩、棋牌等项目,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加工、经营自制食品,对餐饮外送服务,严格按照学校餐饮配送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保管和维护好租赁区域的房屋及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扩建和改造生活服务用房及设施。因私自改建、扩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接受处罚。房屋设施的日常维修,由甲方后勤处负责组织安排,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户外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等部门及甲方的统一规划和有关规定。

(八)水电费按照甲方管理规定。由甲方水电管理部门按表据实收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水电管理办法,严禁私拉乱接。

(九)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费由大正物业按竞拍文件约定标准收取。

(十)乙方可对租赁区域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装修,装修费用自行承担。但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经甲方认可,不得破坏生活服务用房外观和主体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若不按规定进行装修视为违约,甲方将按年租金总额的5%收取违约金。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乙方应自行处理装修物,并保证生活服务用房及设施完好。

(十一)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生活服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生活服务用房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十二)经营服务价格应符合周边市场行情,严禁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若学校日常监管或师生举报发现任一商品销售价格高于周边市场行情20%及以上者,一次性收取1万元的违约金。若一年内查实三次,承租人将被拒绝续签下一年的租赁合同。

(十三)经营餐饮项目的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具有废油清掏资质和烟道清洗资质的专业公司定期进行废油、烟道清理,按学校规定时间清洗处理,费用自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要求配合做好交房工作。

第九条    禁止转租

合同期间,禁止发生转租行为。若发现乙方存在转租转让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由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科技学院

  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17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件二:

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监管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服务用房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租赁人在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监管考核扣分、扣取违约金、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并行的方式予以处罚。

第三条  考核原始总分为100分,若租赁人在合同期内(一般为1)的违规扣分累计满40分,学校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违规扣分累计满20分,则自动进入第二年竞拍淘汰程序。

第四条  租赁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按照竞拍文件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规定期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交纳因出现违规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学校将直接在其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并按照每天千分之三的标准收取滞纳金,同时停业整顿至交清违约金为止。

第五条  对经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租赁人应立即整改;确实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按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学校将采取停止供电等停业整顿措施;对一些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学校将直接处以停业整改处罚。

第二章  经营秩序管理

第六条  必须合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取得相应的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的条件,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健康证明。若有违反,每次扣5-15,并处违约金1000-3000元,停业整顿1-3日。

第七条  严格遵守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工作;不得在商铺内炊煮食物,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占用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按保卫处要求配备监控及消防设施。若有违反,每次扣3-10,并处违约金500-2000元,停业整顿2日。

第八条   严禁经营采用办储值卡、融资等预储费经营模式,若有违反,视情节每次扣3-10,并处违约金5000元,同时停业整顿3

第九条   严禁经营“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若有违反,视情节每次扣3-15,并处违约金3000元,同时停业整顿5日,移送工商等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条  若在经营中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出现1人食物中毒,每次扣20分,并处违约金10000元,停业整顿10天;出现2人食物中毒,每次扣40分,并处违约金20000元,停业整顿20天;出现3人及以上食物中毒,立即终止租赁资格,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涉事者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认真遵守学校关于校园秩序、物业管理、能源保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有关的学习和培训。若有违反,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1-3,并处违约金200-500元。

第十二条  营业区域以门框为界,不得向外超界经营,不得在门外陈列商品、摆放展示架和宣传栏,以及其它有碍生活服务用房整洁、正常通行的行为。若有违反,每次扣2,并处违约金500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营业时间,周日至周四不得超过22:45,周五、周六不得超过23:45。若有违反,每次扣2,并处违约金500

第十四条  应尊重、配合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发生起哄、阻挠、辱骂等现象,不得在办公场所吵闹、滋事、闹事。若有发生,每次扣2-5分,并处违约金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1。若发生殴打工作人员的情况,每次扣20分,并处违约金5000元,停业整顿5日,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在学校行课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超过1周以上时间不营业(超过1月不营业,学校有权直接终止租赁合同)。若有违反,每次扣1-5,并处违约金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1日。

第三章  清洁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将垃圾或清洁工具丢弃在门口或固定垃圾箱外,不得有乱扔杂物、乱倒污水和其它污染周围环境、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5,并处违约金200-1000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1日。

第十七条  自觉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按照学校要求定时对房屋、墙面、门柱、灯箱等进行清洁打扫。若有违反,每次扣1,并处违约金200

第十八条  严禁在生活服务用房及周边携养各种宠物、家禽。若有违反,每次扣2,并处违约金500元。

第四章  合同执行管理

第十九条  每1名租赁人不得在校内承租2个及以上生活服务用房,不得擅自拆分、转让、转租、调换、抵押,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若有违反,每次扣10-20,并处违约金2000-5000元,限期整改,停业整顿2-5日;情节严重者直接终止其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装修生活服务用房,须书面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装修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入场施工。若有违反,每次扣5,并处违约金1000元,停业整顿1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若有违反,每次扣0-2,并处违约金1000

第二十一条  按时交纳租金、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若有违反,每次扣2,并处违约金500元;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一月不交纳,则停止水电供应或终止合同

第二十二条  被师生投诉查实,每次扣5,并处违约金1000元,停业整顿1日。

第五章  附则

二十三  本细则从201711日起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如有与本细则不一致,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重庆科技学院后勤处负责解释。

附件三:

遵守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管理规定

承诺书

 

本人(公司)                           承诺遵守《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监管细则》,及本公告附件有关经营、装修等各项要求和规定。

 

 

 

 

承诺人(公司):         (鲜章)

时间:

 

 

 

附件四:

未经营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以下人员未在重庆科技学院承租生活服务用房。

1. 参与竞拍的公司;

2. 参与竞拍公司的法人代表及直系亲属;

3. 参与竞拍公司的被授权人本人及直系亲属。

 

 

 

承诺人(公司):         (鲜章)

时间:

 

 

 

附件五:

诚信承诺书

  本公司              承诺竞租文件中所有的证书、证明、数据和描述都是真实有效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校方在竞拍现场及以后发现我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实,我方愿放弃经营权,并承担校方损失。如校方对我方竞租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调查,我方承诺无条件配合校方调查。我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学校一切处理。

我方亦承诺遵守学校竞拍文件中所有的要求,切实履行各项承诺书。如有任何违反和不遵守,愿意接受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条款的处理。

 

 

 

            承诺人(公司):         (鲜章)

                       时间:

 

 

 

附件六:

    

重庆科技学院:

我(单位)对学校生活服务用房竞拍文件进行了认真阅读,愿意参加本项目竞租,由我本人                 (或授权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此次竞租。

我(单位)愿意遵守下列条款并慎重声明:

1.接受竞拍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愿意按学校要求的时间提交竞租材料,并参加竞租;

2.本投租文件是在我方完全接受学校竞拍文件所有条款及所有解析后提交的,无论成交与否,我方对学校的竞拍结果均予以接受;

3.如果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学校的成交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4.如果成交,我方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合法、文明经营;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学校的竞拍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竞租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完全理解学校在竞拍文件中表达的真实意思。

    

     竞租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18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竞租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竞租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租单位名称(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传:

    址:

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期:               

致:重庆科技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竞租单位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

     

附件九:        

   科苑超市经营及装修要求

一、经营要求

1. 竞租人一旦成交,必须在成交后两个月内办理完相关证照。

2. 承租人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转租或分租给他人。增设新的经营项目,须报请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3. 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噪音的产品(包括水泥、钢材、玻璃等),不得开设电游、网吧、录像、卡拉OK、洗脚按摩、棋牌、幼儿园、网吧及加工行业等。

4. 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5. 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学校提供水、电等条件,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据实收取,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必须遵守学校能源、通信等相关管理规定。

6. 承租人若使用校园卡pos机收费,须按照财经管理相关规定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和缴纳相应的维护费。

7. 户外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学校统一规范制作,设计制作方案书面报学校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8. 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合同期内须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或学校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二、装修要求

1.承租人的装修方案须经学校审核认可。成交后,承租人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及效果图,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方案未通过学校审核者,承租人自行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学校审核为止。

2.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有关规范及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

3.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因租赁人原因导致退租的,租赁人应保证房屋及设施、装修等完好,其装修投入学校不给予任何补偿。

4.若不按学校审核同意的施工设计图及效果图进行装修的,视承租人为违约,责令承租人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同时学校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承租人的违约金。

5. 承租合同签订后,学校为成交人预留60天左右的装修及进场准备期。

 

 

 

 

 

 

附件十:          

拍卖成交确认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重庆科技学院博学楼E121

    受买人在重庆科技学院举办的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竞拍会上,以最高价竞得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现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序号

竞拍内容

单价(元/ 月)

备注

1

科苑超市经营使用权

 

 

1.受买人已向重庆科技学院缴纳贰拾万元竞租保证金。并将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与重庆科技学院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视为放弃成交,受买人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重庆科技学院将依法追究受买人违约及相关责任,并依法对竞拍内容再次拍卖。

2.本确认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有效期一年,至2019       日。

 

 

受买人:                拍卖人(盖章):重庆科技学院

 

 

 

附件十一:    

竞拍人需提交的资质相关文件清单

 

1.竞租函;

2.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竞租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竞租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竞租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以竞租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6.20184-6月份的缴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7.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8. 遵守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管理规定承诺书;

    9. 未经营重庆科技学院生活服务用房承诺书;

10. 诚信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完善签字盖章,所有材料都需盖单位鲜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正本三副本,密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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