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用水用电安全风险,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秩序稳定运行,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水电安全与节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级责任,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水电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
各单位部门须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水电安全与节能知识专题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节能常识,切实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节能环保责任感,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践行节能理念,规范科学使用
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践行勤俭节约美德。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等场所前,务必检查并关闭所有水龙头、照明灯具及非必要开启的用电设备电源。合理设置空调开启时间与运行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原则上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原则上不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无人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实验设备等电器,使用完毕或预计长时间不使用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待机能耗,严禁在无人状态下开机过夜。
三、深化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线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所属区域(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寝室等)用水用电安全的自查工作,重点对办公区域插板混接、人走不断电情况;实验室大功率设备、线路安全性及日常运行中的值守巡查;学生宿舍大功率违规用电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时消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
各单位部门健全日常巡查和定期自查机制,重点排查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违规用电、设施设备故障、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使用水电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或排插串联电源,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电源或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高热能电器设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因积热引发火灾。在自查或日常使用中,如发现水电设施设备存在故障、老化、泄漏、异味、异常发热等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并及时报物业和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