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交供应商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工作;
2.成交供应商须服从学校对资产处置进程的安排。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情况,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承诺执行施工的相关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
3.回收车辆摆放要遵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能影响处置人现场其他车辆进出及人员作业安全;
4.处置资产无使用价值,不保证配件、附件齐全,数量以现场实际清点为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处置资产现状的,也表示对该处置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待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借口放弃;
5.处置资产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拆卸,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拆卸标准进行拆卸,专业拆卸操作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否则造成的任何责任、纠纷和赔偿均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拆除的相关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
6.处置资产在资产移交完毕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清理,不得遗留任何附属物;
7.成交服务商应全权负责其员工在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事宜;
8.成交服务商应承担超越学校授权范围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