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经营性资产规划,加大经营性资产监管,确保资产经营收入不低于2017年。加大食堂、生活用房、公共场地等经营性资产营运管理,全年收取租赁管理费用不少于800万元。
2.加强校属企业监管,严格控制风险。全年上缴学校管理发展经费较2017年增长30%以上。
3.完成符合政策的房产证办理工作。
4.加强校内非教学科研类特种设备监管,落实分层管理责任,规范特种设备运行,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负责校属企业的监管,制定校属企业考核评价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校属企业保值增值和良性发展。
6.建立或修订校内资产管理制度不少于8个并实施。
7.研究出台《教职工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车位收费等管理工作。
8.实现余(预)留房分类管理,确保资产有效利用、有偿使用。
9.配合第三轮设岗位聘任工作,完成全校办公用房定额管理及相应调整工作。
10.推动“三苑”公共设施及房屋维修基金建盘清盘工作,实现“三苑”维修维护从大修基金支付。
11.房屋设施维修及公用设施的维修维保经费(含甲供材料)控制在750万元内。
12.修订完善《重庆科技学院能源管理办法》,加大能源管控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全校水电气能源消耗控制在1900万元内。
13.完成校内各二级单位部门的能耗定额核定工作。
14.推进老校区物业管理改革,成立老校区业主委员会。
15.做好全校食堂、经营性场所等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年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16.与学工部共同完成大学生劳动实践教育专项工作。
17.完成新校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标工作。
18.完成学生公寓热水集中供应商家引入及改造工作。
19.完成校区主给水管网改造,推进学城科苑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20.完成学校公务用车改革。
21.完成全校办公用品集中配送改革。
22.完成大学城校区智慧物流快递中心建设。
23.完成重科南苑原图书馆租赁费用维权谈判及费用回收工作。
24.完成校内各食堂装修及设备投入的结算工作,以及市安监局食堂的清退结算工作。
25.落实学校与移动公司合作协议,督促完成全校供水管沟建设工作。
26.做好智慧后勤规划,建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学校资产信息化管理。
2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重点考核任务(依据上级部门统一开展的工作、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学校转型发展和综合改革需要、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学校工作发展需要和部门职责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