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正文

重庆科技学院校院两级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9-04-01 11:50:26  作者:  点击:[]

为了深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构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增强二级学院办学活力,明确校院两级在资产管理方面的责、权、利关系,推动学校第二个战略发展期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院两级资产管理权责划分

(一)校级资产管理权责

1.核定资产配置标准

根据各学院的办学规模和事业发展需要,核定校舍设施、物资设备等办学资源的占用总量和配置标准,审核各学院的资产配置计划。

2.负责物资设备购置

按照政府对物资设备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物资设备,对学院的自主采购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资产安全完整

健全资产实物账表,定期核查核对;建立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建立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共享共用平台;优化资源配置,统一调配全校资产;组织实施废旧资产的处置和报废;建立并实施超额占用学校资产和利用学校资产开展社会服务的有偿使用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学院管理、使用和维护资产的情况。

4.负责专项设备维修

负责组织房屋及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维修,负责协调新购设备仪器设备保修期内的维修。

(二)学院资产管理权责

1.提出资产配置计划

负责提出资产购置计划。其中,日常教学及办公物资设备购置计划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配置向教务处申报,由教务处(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总金额100万元以上由合作发展部)组织立项论证。

2.负责物资自主采购

按照学校对物资设备采购的有关规定,自主采购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物资设备和学生劳保用品,并负责验收、建帐、报帐和发放。

3.负责资产有效使用

制订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参与本学院所申购置仪器设备的论证和验收;负责所使用资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保养;自行调配学校配置给学院的物资资源,充分发挥各类资产的作用;在确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利用资产开展社会服务,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定期校核所使用资产的信息,及时准确报送资产的完好情况和使用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废旧资产提出处置申请。

4.设施设备维修

负责组织本学院所使用的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

二、校院两级资产购置经费管理

资产购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各学院日常教学及办公物资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费列入本学院日常运行经费;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费、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费按学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立项申报。房屋及建筑物(含附属设施)维修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维修费、新进教职工办公家具购置费由学校统筹。

 

Copyright ©  2016 重庆科技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学校首页